一、公交卡的种类
仁寿公交目前发行的公交卡分为两种:一种为实体公交卡,一种为电子公交卡。实体公交卡包括:普通卡、学生卡、优待卡、爱心卡、关爱卡、金融IC卡(银行卡);电子公交卡包括:美团公交卡、巴士生活公交卡。
二、公交卡办理及使用
(一)实体公交卡的办理及使用
● 普通卡:享8.9折优惠,办理无需任何证件,需缴纳20元/张押金,不用时可持卡(卡完好无损)退20元押金。此卡可重复刷卡,可跨月度、年度使用,不记名、不挂失、不年检。
● 学生卡:享受7.9折优惠,办理需持户口本或身份证,缴纳20元/张押金,不用时可持卡(卡完好无损)退20元押金。此卡在学生年满18岁后将不能使用,需变更为普通卡方能使用,可跨月度、年度使用,实名卡、只限学生使用、可挂失(补办需缴纳20元/张押金)。
● 优待卡:享受7.9折优惠,60—69周岁人群,办理需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(外地户口需仁寿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),办理需缴纳20元/张押金,不用时可持卡(卡完好无损)退20元押金。此卡为实名卡,只限本人使用,可挂失(补办需缴纳20元/张押金),可跨月度、年度使用,有效期五年(用户刷卡时:语音提示请年检时,需持卡人到指定充值点进行年检,未年检将无法使用)。
● 爱心卡:70周岁以上人群,办理需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(外地户口需仁寿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),办理需缴纳20元/张押金,不用时可持卡(卡完好无损)退20元押金。此卡每月免费乘车60次(城区线路),城乡线路乘车享7.9折优惠。当月60次免费乘车次数用完后可充值进行消费、乘车均享7.9折优惠。此卡为实名卡,只限本人使用,可挂失(补办需缴纳20元/张押金),可跨月度、年度使用,有效期五年(用户刷卡时:语音提示请年检时,需持卡人到指定充值点进行年检,未年检将无法使用)。
● 关爱卡:需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、第三代残疾证(外地户口需仁寿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),首次办理免收押金。此卡每月免费乘车120次(包括城区线路和城乡线路),当月120次免费乘车次数用完后可充值进行消费、乘车均享7.9折优惠。此卡为实名卡,只限本人使用,可挂失(补办需缴纳20元/张押金),可跨月度、年度使用,有效期五年(用户刷卡时:语音提示请年检时,需持卡人到指定充值点进行年检,未年检将无法使用)。
●金融IC卡:需持银行卡到相应银行办理资金圈存业务后方可刷卡乘车。办理银行分别有工商银行、建设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邮政银行、农商银行,民富村镇银行、成都银行、乐山商业银行、长城华西银行。
(二)电子公交卡的办理及使用
●美团公交卡:享8.9折优惠,手机下载美团→点击首页顶部“乘公交”→点击“立即领卡”→充值→乘车时打开“乘公交”显示乘车码放在刷卡机底部听到“刷码成功”提示音后即可乘车。
●巴士生活公交卡:享8.9折优惠,手机下载巴适生活→选择乘车区域(仁寿)→注册个人资料→点开“我的钱包” →选择“电子公交卡” →选择充值区域、金额并充值→乘车时点开“巴士生活” →选择乘车人数→点击“扫码上车” →扫描车上“巴士生活”二维码,显示所乘公交车车牌号即扫码成功即可乘车。
三、公交卡办理地点
1、公交总站:仁寿县文林镇新民社区(南区原玉泉集团对面公交总站旁IC卡管理中心);
2、柳树街公交服务站:仁寿县文林镇滨河街72号(原柳树街)
3、县政务中心公交服务站:政务中心一楼,水电气缴费窗口旁;
以上三个服务站均可办理所有实体公交卡业务:新办、补办所有公交卡;所有公交车充值、挂失、咨询业务;公交卡年检业务;公交卡查询业务。
4、超市便民服务点:
城南亿域通讯:仁寿县文林镇南坛路一段335号(城南市场大门口)
美家好超市华生店:仁寿县文林镇新兴街52号(华生宾馆楼下)
美家好超市阳光店:仁寿县文林镇阳光步行街中段4楼服务中心(原盛华堂)
美家好超市坝达店:仁寿县文林镇陵州路一段151号(广播电视中心旁)
美家好超市建设店:仁寿县文林镇建设路一段52号(环保局楼下)
国贸超市滨河店:仁寿县文林镇龙棉路丽都滨河口(北海道对面)
国贸超市汇金店: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大道二段11号汇金天地1栋1层
国贸超市路易店:仁寿县文林镇路易大地国际花园第六栋1楼
国贸超市永兴店:仁寿县文林镇永兴国际公馆A区商业
可办理购买普通卡及各类实体公交卡充值业务。
四、公交IC卡办理时间:
公交总站、柳树街公交服务站:
夏季:上午8:00至12:00、下午2:00至5:30(周一至周日)
冬季:上午8:30至12:00、下午2:00至5:30(周一至周日)
政务中心便民服务站:
上午9:00至12:00、下午1:30至5:00(周一至周五)
五、特别注意事项
敬老爱心卡、关爱卡为实名制免费卡,符合办理条件的市民只能办理其中任一卡种。
敬老爱心卡、关爱卡只限本人使用,乘车时应主动出示并刷卡(照片面向驾驶员)。如非本人使用和伪造卡的,驾驶员有权将此卡没收,并列入黑名单。如需再次办理,须公示15日后,本人出具书面说明并签章方可补办。否则不予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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